开工首日,小米法务部宣布:胜诉,获赔500万元,小米集团首席法务官
时间: 2026-02-24 21:05作者: 逆水之叶2月24日,@小米法务部 在微博发文称,就此前起诉自媒体账号“AutoReport汽车产经”侵权一案,近日小米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。
@小米法务部 称,法院认定被告使用前述账号在多个网络平台传播事实核查不足、“张冠李戴”、明显贬损的内容,侵害小米公司名誉权,损害小米品牌声誉,判令被告删除侵权内容、公开赔礼道歉,并向小米公司赔偿500万元。
@小米法务部 表示:“我们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、建议与监督,但对于误导公众的虚假信息,以及侵犯小米权益的侮辱、诋毁等,我们将运用法律武器,坚决捍卫合法权益。”
此前,@小米法务部 多次发文,宣布胜诉并获赔的消息。
2025年5月13日,@小米法务部 发文称,关于公司诉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一案,法院判决认为,聚好看公司通过其微博账号“Vidda官方微博”发布侮辱、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,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,构成商业诋毁。聚好看公司在“Vidda官方微博”账号置顶位置,连续七日刊登声明,消除影响,另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。
2025年5月14日,@小米法务部 发文称,就小米公司与自媒体“民之力”(又名“网络一兵”)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侮辱、诽谤行为,侵害了小米公司的名誉权。判令被告删除在抖音、头条、哔哩哔哩、西瓜视频、快手、微信视频号、微信公众号平台账号内发布的侵权内容,发布声明消除给小米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,并赔偿小米公司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。
2024年8月28日,@小米法务部 发文称,就小米与微博用户“小蒜苗长”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侮辱、诽谤行为,构成侵害小米名誉权。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,并连续7日向小米公开道歉,赔偿小米经济损失等共计5659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