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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些让盲人过红绿灯,让残疾人老人爬天桥的事,让无障碍城市尽快实现

时间: 2026-02-24 02:09作者: 永恒的光辉

【本文来自《律师称扶老人被索赔初中生担责有据,你怎么看?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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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孩子的骑行错误,这次交通事故父母必然出钱赔偿了,她如果不能吸取教训,未来也必会再次买单的,这是安全意识和骑行规范不足的必然。

    老人出现这个情况,看起来是小概率事件,但从身体机能退化的角度来看,受伤也会是必然。

    我本人更关注环境的风险和自我应对方案,以及老龄化社会的国家治理调整,毕竟整个国家老年人的比例在上升,我的家人也出过类似的事。

    大部分人更顺从于个人的经验和习惯,老人如此,女孩也如此,他们对自己生存的环境潜在的安全危险缺少敬畏,对自我安全策略缺少思考和学习。

    这五十年,社会发展太快,不断变革,大家都在拼命追赶同代人,精力不足,很多人缺少必要的安全风险认知和应对方案学习,都是依据自己个人经验,在这不断变换环境中,最终掉进了自我安全管理不足的风险中,都成了历史车轮的牺牲品。

实际上我不认为女孩有什么错,目测速度从车轮露出来,到整个车出来,正是自行车侧倒人摔到地的时间,类似骑车侧倒的过程我看过不只两次,时间都在2秒以上,打个折也有1秒,时速7.2公里。这是乡镇不分车道的地方,说女孩靠左行驶有些勉强,当然确实是靠左行驶,而且是紧贴路边拐出来非常危险,车辆靠路中走是交通法的要求,这是习惯也应该是常识。可惜,我观察到的摩托或者电瓶车,都是怕怕的贴着路边走,从小车右边超车,我除外。最重要的是目测距离七米以上,说是吓到太勉强。更明显的是骑车技术菜,躲小车的时候摔倒,对她的摔倒,小车应该负百分70的责任,因为小车是要考证的,有注意义务,有让行人先行的原则,即使他现场没按喇叭吓到她,这责任也是没跑的,不能说车摔倒在小车后面,小车就没责任。

自行车避让小车这事听起来是不是很扯?但这是我们看到的,说明是小车以死相逼让骑车老人慌乱避让,出错摔倒的。从法律,从常识,都是小车要负主要责任,从社会效果看,无视路权更应该受到重罚。

所以说这责任不应该在人在五十年高速发展没跟上,更多原因是行驶人五十年高速发展过程中,没在车祸中得到应有教训。从2025年的车祸统计看,全年120万起,追尾和闯红灯的车祸占百分60多,农村的伤残率更高,都指向一个主要原因——超速,如果加上毒驾,醉驾的超速,超速的车祸能占百分80以上,可见不是行人没自我安全管理,而是行驶人视行人如无物,超速以死相逼压缩出行,看到行人不停或者放慢以示意看到他了。

这120万起车祸,应该说还不包括这些以死相逼侵犯出行权的危害,这起悲剧只是无数悲剧中的一起,是她反应差对以死相逼行为没有正确的反应而产生的。

当然这起车祸,与飙车撞死三人的恶意是有根本区别的,但“超速”本身所包含的恶意谋杀成分是存在的,我国应把谋杀罪引入居民区超速车祸中,还应尽可能多建高架桥来让车走桥,人走路,少些让盲人过红绿灯,让残疾人老人爬天桥的事,让无障碍城市尽快实现。